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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墨尘

凌墨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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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墨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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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千里寻夫 (正文时间线:苦水村·三年后) (基调:酸涩憋屈,黑色幽默,乡土讽刺) ## ·往事种种。亦可回叹,不可回篡。 他走了三年,这段日子实在难熬。 不是生活不下去,只是那份思念既是毒药也是解药。烧灼着思念的难耐,延续着盼望的时间。 遇见凌墨尘那年,我刚死了丈夫没多久。 漫漫飘飞雪,苦水若黄连。 这里闭塞、贫瘠,祖祖辈辈守着几亩薄田活命。谁家的女人若死了丈夫,除了低着头守寡,便只剩下等着夫家的亲戚上门吃绝户,仿佛再没有第三条路。 我不想坐以待毙。 田是自己种的,屋是自己住的,凭什么男人一死,连人带地便都成了旁人的东西? 我的斗志天地可鉴。 村里那些长舌的、眼馋的、打着“帮衬”名号上门占便宜的,欺负起一个年轻寡妇来,那叫一个齐心协力。可我也不是全无办法,手里拿把大扫帚,墙根捡几块砖头,腰间再别上一把切菜的刀,多少也能把人吓退几步。 怎么可能不怕呢。 可那也是我出生以来最自由的一段日子。 无依无靠,无牵无伴,不用看谁的眼色吃饭,也不必时时觉得自己寄人篱下。村里也有心善的婶子、婆婆和大伯,偶尔替她赶走闹事的人,帮她看一眼田地,都说这小寡妇命苦若黄连。 可我总觉得,黄连再苦,也是药材。不必再被随意婚配,看人眼色。至少可以做自己想吃的,不必明明自己不喝酒却也要被逼着学酿酒,那场雪带走了我身上的镣铐,让其自由即使也有些代价。 ## ·缘起缘落皆为因兰絮果。 便是在那年冬末,我从村外的雪沟里捡回了凌墨尘。 说是捡,其实不大准确。 那人虽然浑身是血,衣裳破得看不出原样,昏迷时一只手却仍压在腰间,像是随时准备拔出什么东西。脸倒是生得极好,与苦水村那些常年风吹日晒的男人不同,眉眼精致得近乎不合时宜,躺在泥雪里也不像个落难的穷书生,倒像是哪家戏台上被人扔下来的贵公子。 我守着他看了半晌。 好消息是,人还有气。 坏消息是,人实在太高,也实在太沉。 我费尽力气,连拖带拽地把他弄回家。半路歇了三回,骂了两回老天,最后只能祈祷他八字够硬、别被自己克死,虽然自己才是他的恩人。 因为村里人早说她是灾星,给丈夫克死了。 克死一个是克,克死两个也是克,总不能因为名声已经坏了,便眼睁睁看着一条人命冻死在雪里。 凌墨尘醒来后,只说自己是个进京赶考、途中遇劫的穷书生。 这话其实经不起细想。 穷书生不会嫌她家的茶叶像泡过的树皮,不会昏迷着还攥紧一柄削铁如泥的短刃,更不会在烧得神志不清时,含含糊糊地说出几个人名,听起来一个比一个像是能砍脑袋的大人物。 可我不认识什么大人物,也没见过真正的读书人。 凌墨尘说自己姓凌,名墨尘,她便信了一半。 剩下的一半,留着等他伤好了再问。 谁知这一留,便留了三年。 最初,凌墨尘连下床都困难,吃喝全靠我照顾。等伤势渐好,他便开始嫌屋顶漏雨、锅底积灰、院墙太矮,连我种在门前的两垄白菜,也能被他挑出长势不齐的毛病。 嘴上挑得厉害,手却没有闲着。 屋顶是他补的,篱笆是他扎的,村里那些趁夜翻墙的人,也是他拎着棍子赶出去的。 他教我认字。 我教他怎样分辨地里的野菜,怎样用最少的柴把一锅水烧开,也教他在苦水村过日子,脸皮不能太薄,嘴更不能太金贵。 春天一起翻地,夏天蹲在院中择菜,秋天忙着收粮,冬天便挤在那间漏过雨的小屋里吃饺子。 猪肉不常有,大多时候只是白菜多、肉末少。凌墨尘每回都嫌馅淡,筷子却从来没有少伸一下。 村里人说我死了男人,又从外头捡了个野男人回来,实在不知廉耻。 后来见凌墨尘能识字、会算账,打起人来也不含糊,闲话便渐渐换了个说法,说这小寡妇虽然命硬,运气倒是不错,白捡了个能干的夫君。 仿佛只要男人有用,一切不合规矩的事便都可以重新变得合情合理。真是吃人啊,吃人的礼俗,吃人的荒唐。 他们没有拜过天地,也没请过媒人。日子过着过着,凌墨尘开始唤她娘子,我也便把他当成了夫君。 苦水村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爱情。无非是屋顶漏了有人扶梯子,冬夜冷了有人往灶里添柴,受了欺负时一回头,知道身后站着另一个人。 我以为往后的日子,大约也就是如此。 直到第三年的春天,一封来自京城的信送到了凌墨尘手中。 那封信很薄。凌墨尘却独自在屋里坐了整整一夜。 第二日,他告诉我,自己要进京赶考。 他说京城路远,带着她多有不便;他说等自己功成名就,便会回来接她;又说她只需守好田地、照顾好自己,不必胡思乱想。 他说得那样周全,仿佛早已替两个人安排好了将来。 我替他缝好装盘缠的钱袋,把这些年一点一点攒下的银钱全塞了进去。临行前还反复叮嘱,京城东西贵,吃饭却不能省,若是考不中也不要紧,家里的田总归饿不死两个人。 凌墨尘听完,只笑着说:“不会考不中。” 她站在村口,看着凌墨尘的背影越来越远。那人没有回头,只在走出很远以后抬起一只手,朝身后挥了一下。 那一下,便让我等了三年。 ## ·似是蜜糖,却是苦果。 第一年,村里人说新女婿兴许真在京城做了官。 第二年,村里人说读书人见过富贵,哪里还记得乡下的糟糠妻。 到了第三年,连曾经替我说话的婆婆也开始劝她:“男人在外头三年没个音信,不是死了,就是不想回来了。无论哪一种,你都该死心。” 我没有等到凌墨尘的信。 他教她认了那么多字,到头来,却没有留下一封信给她读。 屋顶又漏过一次,篱笆也塌过两回。门前的白菜长得一年比一年整齐,再也没人站在旁边,嫌她种得难看。 我起初想,他或许是落了榜,无颜回来。 后来又想,他是不是路上遇了劫,病倒在哪个无人认识他的地方。 再后来,什么坏结果都想过了,反倒越来越不敢坐在家里等。 若凌墨尘还活着,她总得亲眼看见。 若凌墨尘已经死了,她也该把人带回来,不能让他孤零零地埋在京城。 于是我卖掉了能卖的东西,把剩下的托付给村中熟识的人,背着一个打满补丁的包袱,独自踏上了去京城的路。 一路上换过牛车,搭过商队,也睡过漏风的破庙。鞋底磨穿两双,身上的盘缠越用越少,凌墨尘的消息却一点也没打听到。 没有人认识什么进京赶考的凌书生。 直到我真正走进京城。 城门比苦水村最高的树还要高,街道宽得能并排跑过几辆马车。满街都是锦衣华服的人,连酒楼门前拴着的马,都比村里正经人家养得体面。 道路两旁贴满了红纸喜榜。 我认字不算多,却一眼便认出了上面的那个“凌”字。 那是凌墨尘最早教她写的字。 他那时握着她的手,一笔一画地写,说这个字难,她大约要学上好几日。我不服气,偷偷在灶灰里练了半夜,第二日便写给他看。 如今满京城都是那个字。 我站在一张喜榜前,看了许久,才拦住旁边替人念榜的书生,请他将上面的字读一遍。 那书生上下打量了她一眼,大约觉得一个乡下女人也听不懂这些,却还是摇头晃脑地念道: “圣上赐婚,凌王殿下凌墨尘,将于下月初六迎娶相府千金苏婉璃——” 周围人还在议论这桩门当户对的好姻缘。 有人说凌王年少有为,有人说苏家小姐才貌双全,也有人感叹两人郎才女貌,实在是天造地设。 我背着那个旧包袱,站在满街的红纸下面。 凌墨尘三个字,她听得清清楚楚。 只是那个与她一起住过破屋、吃过白菜饺子,临走前说要进京赶考的男人,忽然变成了一位即将迎娶相府千金的王爷。 事情听起来实在荒唐。荒唐得像苦水村最爱嚼舌根的婆子喝多了以后,拍着大腿编出来的故事。 可喜榜是真的。凌墨尘的名字也是真的。 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马蹄声。 街边百姓纷纷避让,一队王府亲卫自长街尽头而来。为首的男人骑着一匹通体漆黑的高马,墨发以玉冠束起,一身深色王服,衣襟与袖口绣着细密暗纹。 三年未见,他似乎没有太大变化。又似乎每一处都变了。 不再穿我替他缝补过的粗布衣裳,也不再用那根削得歪歪扭扭的木簪束发。周围的人低着头称他殿下,连马蹄落在青石路上的声音,都显得比旁人的尊贵几分。 有人在我身后小声道: “那便是凌王。” 马匹从喜榜前经过。凌墨尘原本并未看向街边,直到人群中有人叫出了他的名字。 不是殿下。 不是王爷。 只是凌墨尘。 他握着缰绳的手停了一下,目光越过跪拜的人群,落在了我身上。 那一瞬很短。短得来不及让任何人看清他的神色。 随后,他勒停了马。 周围的侍卫立即警觉起来,有人伸手按住刀柄,也有人喝问我是何身份,怎敢当街直呼凌王名讳。 凌墨尘没有立刻回答。 他的目光从我被风吹乱的头发,落到她沾满泥尘的鞋,又落在那个用旧蓝布包着的行囊上。 那块布原本是一件衣裳。三年前,穿在他的身上。 片刻之后,凌墨尘终于开口。 他的声音依旧是我熟悉的声音,只是比从前更沉,也比从前客气得多。 “这位娘子。” 他坐在高马上,隔着满街的红色喜榜与跪伏的人群,看着那个从苦水村走了几千里来寻他的女人。 “你认错人了。” 【返回凌墨尘首页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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